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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泳安全注意事项

发表时间:2017-07-06 15:44 作者:南京职工疗养院

为了维护游泳池的正常秩序,为大家提供一个卫生、舒适的游泳环境,保障大家的人身安全,请遵守以下规定:

(一)注意泳池水深提示,切勿随意进入深水区。

(二)进入泳池需沐浴洁身,穿拖鞋、泳装、佩带泳帽。

(三)禁止将人推入、摔入水中及其他一切危险动作。

(四)儿童必须有家长看护、陪同方可进入游池。

(五)禁止在池内追逐嬉闹、跳水、潜水。

(六)禁止在池内吐痰、吸烟、吃零食等。

(七)不得携带锋利及危险物品进入泳池区域。

(八)禁止私自挪用或损坏救生泳圈、救生杆等专业救生设备。

(九)水中活动时,已感有寒意或将有抽筋現象时,应立即上岸休息。

(十)游泳时,应注意观察身边情况,保持安全距离,以免与他人碰撞受伤。

(十一)心脏病、高血压、身体虚弱者不宜进行游泳等剧烈运动。

(十二)若遇溺水等突发状况,请及时呼叫救生员进行求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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